因老城区所属的两家定点医药机构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道北四路店和洛阳同寿大药房有限公司主动申请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的相关规定,现解除该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服务定点协议,取消其医保定点服务单位资格。
特此公告。
机构名单如下:
序号 | 机构编码 | 单位名称 | 地址 |
1 | P41030201591 |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道北四路店 | 洛阳市老城区经三路和道北四路交叉口西北角中鑫家苑1号楼1号商铺一、二层 |
2 | P41030200950 | 洛阳同寿大药房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道北四路和红叶路交叉口东南角定鼎府洋房Y1-215号商铺 |
洛阳市老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