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南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豫市监〔2022〕14号)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评价指导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期老城区食安办、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城区农业农村局、老城区商务局四部门组织人员对老城区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周公市场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等级评定,现将评定情况公示如下:经考评组对两个市场综合评定,认定为达标市场,现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