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本地户籍16-男60岁人员、女50岁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申请条件:城镇零就业家庭、距离退休10年内、连续失业半年以上、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申请材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件一份、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常住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或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2.初审。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
3.公示。受理机构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认定。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平台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认定。
5.办结。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认定结果。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就业困难人员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379-6223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