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3-04-28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老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事项或对已列入《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委、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区司法局负责对承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单位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并将此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年终考核范围

 

附件:老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428  



附件

老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事项

承办单位

拟定决策草案
履行程序

计划决策
时间

公众
参与

专家
论证

公平竞
争审查

1

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居民自建住房维修管理工作审批办法

市古城管委会

202304

2

新建龙光路小学

区教体局

2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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