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政规—2024—1号
老城政〔2024〕6号
老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盘活闲置楼宇
支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盘活闲置楼宇支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老城政〔2022〕14号)自即日起废止。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