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对区住建局及其二级机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对其代管的洛阳古城保护中心常规巡察,后又对相关问题延伸了解至4月29日。5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住建局党组思想上高度重视,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成立区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任务,强化主体责任,保障巡察整改开展到位。
(二)逐步推进,抓好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重点和责任,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
(三)加强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整改过程中,狠抓作风建设不松劲,严抓纪律,并充分结合党建和住建领域实际工作,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巡察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学习计划,严格督促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的讲话精神和批示作为各类会议的首选学习内容,坚持常态化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并利用好“学习强国”、“精彩老城”、“老城组工”等平台开展在线学习。
(2)理论学习不系统,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交流研讨,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解决问题和推进项目建设力度不够。
(3)提升改造调研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加强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前期调研。避免项目出现设计变更和造成房屋影响。首先,开展项目前期调研走访。联合电力、供水等市政专营单位现场查看管线路由,施工前邀请设计、监理、施工、办事处等多家相关单位进行项目施工前勘察交底。其次,组织召开项目方案研讨会,张贴项目实施公示公告,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2023年背街小巷建设任务已完成。
(4)安置房建设统筹协调不力。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苗南、史家沟、中原新城B地块建设已完成;祥瑞鑫城安置房正在积极推进建设中。
(5)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年度改造计划应从小区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行“一区一策”“一楼一策”,实行“菜单式”项目改造,广泛征求意见,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同时,不得将属于主体工程建设的内容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配套基础设施范围。二是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上级专项资金主要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铺装沥青路面、粉刷楼道内墙面非老旧小区改造必改项目。三是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始终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住建局组织办事处及社区通过微信群、张贴公告、入户走访、“板凳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推进“文旅富民兴区”工作不主动,担当作为精神不强。
(6)谋划融合改造提升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向各街道办事处下发《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二是严控新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风险。三是开展改扩建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排查。
(7)文物保护安全底线不牢。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清理废弃仓库内部及周边杂物,重新配置干粉、水基灭火器,制作上墙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安保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组织文保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8)抢抓风口产业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河南府文庙院内环境整治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市、区文物局已前往省文物局汇报该方案,设计单位正在依据省文物局意见进行修改。二是安国寺安防项目已批复,古城中心已按程序向市文物局申报2025年文物专项资金。三是妥灵宫周边环境整治方案正在编制,初稿已编制完成。
4.房屋征收安置制度执行不规范,监督审核把关不严。
(9)征收安置计算审核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区旧改中心已电话联系并约谈相关工作当事人了解情况,对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严厉批评。二是区旧改中心已制订《征收房屋丈量登记中“查缺补漏”工作规范》,向工作人员分发文件并组织学习,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做好丈量表登记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10)征收档案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房屋征收工作实际,区旧改中心对征迁档案统一管理,设立征迁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健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拟订《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房屋征收档案借阅管理制度》,对归档、借阅等严格落实交接手续,确保征收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
5.城市提质实施不及时,推动城市结构优化不足。
(11)市政基础设施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正在协调施工单位复工,完成项目后续施工内容的建设。
(12)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老城区外贸院等老旧小区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基本完成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全部支付。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6.为民意识有差距,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区住建局会同南关办事处、社区到马市街实地查看,现场督促街道办事处、社区通知居住人员当日搬离,现此房已无人居住。社区已设置警示标识,部分裂缝墙体已拆除。下步将督促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强巡查,确保危房不进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对收到的群众投诉案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现场研判并进行处置,已解决商户地面返污水问题。
(15)服务群众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正在实施的民主西街排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均按要求征集意见、张贴施工告知,设置警示标志。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区住房中心已发放2022年四季度至2023年四季度由老城区承担的购房、租房补贴,并向市住房中心书面报告,申请尽快拨付市级补贴资金。
(17)信访难题化解措施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区住房中心建立有序沟通机制,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谈心、分包疏导的方式,开展思想疏导工作,引导职工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客观提出诉求和意见。
8.主体责任有缺失,积极主动解决问题不够。
(18)物业行业管理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今年已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物业专干、社区从事物业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区级物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行业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将督促物业公司按照《条例》严格执行。
(19)保障性住房转租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日常巡查,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对保障房进行全面排查,进入各保障户家里宣传保障房政策,杜绝违规转租转借现象。
9.监督管理有短板,廉政风险防控不足。
(20)招投标领域存在监管漏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招投标工作监管方式已完善。目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招标全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丰富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员信息库,邀请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项目招投标过程,规避违纪违规行为。二是招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规范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征询相关科室意见,确保后续项目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和充分竞争。
(21)征迁资金利用率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该账户资金经审计后资金上缴国库并已注销。
(22)财务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单位财务制度,实行支出报销联批制度,明确财务科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会计核算流程、财务制度,加强大额资金支出监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财务准则和财务制度培训,并积极参加区、市财政系统的培训。三是及时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按单号顺序和时间顺序归档。四是及时开具发票,加强账目核对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3)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完成主题教育专题宣讲学习,推动提高全体人员思想认识。二是制定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党课学习和宣讲,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提高政治站位。
(24)党建引领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行业党委实行席位制,已进行变更补选。二是根据2021-2023年市物业行业党委下达的文件,认真推进落实,已超额完成市定任务。三是邀请市物业专家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专业化培训,组织创建小区召开讨论会等活动,推动“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四是积极开展“红色物业”解决实际问题活动,共商共议解决小区难题。五是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巩固《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物业管理中的运用。
(25)党支部凝聚力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宣传,激发职工的入党积极性。二是积极梳理非党员职工的工作情况,择优培养。三是通过树立模范,增强职工对党的认识和向往。目前已收到优秀职工的入党申请书,区住房中心党支部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有序推进工作。
(26)末尾表态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在各类会议上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一把手总结归纳大家意见最后发言,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7)大额支出未经民主决策。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大额支出采取“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制,由分管领导提请上会集体研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推进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8)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提交区纪委进行处置。二是主动和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积极对接联络,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办理举报案件,并对违法公职人员进行记大过处分并没收违法所得。三是积极参加住建局及其二级机构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29)老旧小区改造仍存在停工小区,完工率较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原停工项目均正在有序实施中。二是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1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决算评审推进缓慢。
(30)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存在未决算评审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组织召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决算评审推进会,下发工作通知单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提交结算补充材料。目前,各年度已完工项目结算及财政稽核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剩余未完工改造工作正在加快实施,待竣工验收后及时提交资料进行结算评审。
(31)区住房保障中心在践行为民宗旨,解决人民期盼方面有差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加强与金隅城和古都公司两个项目单位的沟通联系,督促其加快改造施工进度,按照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区人才公寓正在进行窗户安装。魏家街保障房项目因处于“一横三纵”项目范围,目前正在修整道路,待道路完工后将立即复工。
16.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32)公房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金苹果一案双方已履行市检察院审判监督结果和市中级法院判决。二是工农兵照相馆一案区法院已经审结。三是采取多种措施,依法履行追缴工作,维护国有房产的权益。四是老城体育场楼一案中院已判决,该房产归属市住房中心,区住房中心无主体资格。
17.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3)未落实《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动工迟缓。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洛阳市老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改造,三达新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完成,开挖路面已恢复。
18.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不到位。
(34)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要求施工队伍文明施工,增设降尘雾炮、施工人员佩戴防护装备,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七个百分百”要求,加强洒水、覆盖、清扫等抑尘工作,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已安排施工单位对黄梅路、周公路道路破损进行修复。三是已完成万安街部分线缆入地和变电箱的安装,待电力公司接火后即可送电,入地工作已全部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250168,电子邮箱lcqcxj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