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老环审〔2024〕11号
关于《河南天辰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 8000 吨淀粉制品项目》的批复
河南天辰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2MADL9YKGXT)上报的由洛阳蓝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天辰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 8000 吨淀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一、本项目租用老城区井沟村 7 组村民委员会南 300米 3 号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建设一条土豆粉生产线、一条拉皮生产线和一条凉粉生产线。项目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5万元。
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项目建设期,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均加盖密闭,定期投放除臭剂,处理后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盐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洛阳市瀍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压面机、搅拌罐、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隔声降噪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产品、废原料包装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饲料厂;废原料包装袋暂存后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后立即由吸粪车外运填埋,不在厂区暂存;废反渗透膜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果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若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