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理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护理补贴8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额832元,共计912元
申请材料:①申请书、②3张2寸照片、③社保卡、④身份证、⑤户口薄等。
办理流程:申请→入户调查→系统信息比对→审核→审批→ 公示→民政局备案发放特困供养金。
办理时间:有需即办
办理地点:洛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9-6061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