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本辖区户籍(青年)(居住证)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7.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办理材料
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常住地或户籍地社区(村)申请,道北路街道办事处(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北角)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才能享受相关政策。
四、联系电话:0379-6231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