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具有本辖区户籍(或常住居民有居住证)且年满“45、55”(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按照先缴后补原则,每月最高补贴100元,其中养老保险70元,医疗保险30元。最长可享受五年;其他人员可享受三年。
3、办理时间:每年的1月、7月为办理期,个人先缴纳,国家后补贴。
4、办理地点:常住地或户籍地社区(村)申请,道北路街道办事处(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北角)认定。
5、联系电话:0379-62311889